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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又現「鐵籠女」,被拐女大學生遭遇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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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豐縣鐵鏈女事件熱潮剛剛退下,陝西佳縣鐵籠女又推上熱搜。這次官方搶先公佈通報:-

2022年3月1日0時許,微信公眾號“現實的模樣”發佈:“陝西佳縣曝出‘鐵籠女’,悲慘遭遇堪比江蘇豐縣的‘鐵鏈女’”。榆林市高度重視,立即成立由榆林市公安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鐵籠女

“鐵籠女”究竟又是怎麼回事?事件起因於某視頻平臺帳號“我是李奇峰”的直播內容,已達7.8萬粉絲量“我是李奇峰”的視頻賬號目前已被封禁。

 

據網友爆料:近兩年李某(“我是李奇峰”視頻賬號主播)一直在直播平台直播個人及家庭生活。直播中,李某透露,他的妻子小雨是他撿來的一個來路不明的女子,兩人2009年開始同居。小雨曾多次試圖逃跑,李某採用特殊手段阻止。

小雨為他生有一子一女,女兒生下後,被他以3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鄰村。直播時,李某還展示了他托人給小雨上的戶口,戶口本上記載的出生日期是1975年5月5日,上戶口的時間在2019年5月。

網友爆料:李某在直播過程中展示過他的一輛帶有鐵籠子的三輪車,說:“如小雨不聽話就將其關進去。”從視頻中能看出,小雨精神異常,神志與正常人有很大差距。

網友再爆料:2020年曾有百萬大V的視頻主播在網絡上發佈多個帶“小雨”尋親、認親的視頻,最終經DNA對比失敗告終。

網友們又翻查出一篇失蹤人口的信息及一張尋人啟事,如圖:

鐵籠女
Screenshot 2022-03-16 at 9.54.34 AM.png

網友們對比小雨和失蹤時年僅22歲王國紅的照片,推測王國紅就是現在的小雨。那麼小雨到底是不是2009年在青海失蹤的王國紅,記者多方聯繫王國紅家人,因王國紅的父母親已過世,均未獲得回應。記者聯絡到王國紅的嬸嬸,據嬸嬸所說,2012年小雨曾到訪青海尋親,但經DNA鑒定後對比失敗。

 

本所上網檢索“小雨”的相關消息,除了上述所列舉的外,暫無更多信息。

 

“鐵籠女”事件真相如何,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公安部自2022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希望最終能交大眾一份滿意的答卷。

本所覺得在“鐵籠女”事件中,如果一切屬實,根據李某直播的視頻內容看,李某已涉嫌虐待罪;侮辱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強姦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及非法拘禁罪等數個犯罪行為。但是李某的直播賬戶不僅未被直播平台封號,還使用2年之久。視頻內容也未引起內地網絡警察的注意、關注及深入了解。

對此網路直播平臺是否有盡到監管和審核的義務,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根據《刑法》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李某涉嫌的犯罪,上述罪名都能成立的情形下,李某將面臨數罪並罰。數罪並罰时,有期徒刑可以超過15年。如果數罪的總和刑期不超過35年的,實際判處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即:數罪綜合後,李某可能判處不超過20年的監禁。最終結果如何,我們持續關注警方的後續調查。

參考法律條文

《刑法》第69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第236條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238條非法拘禁罪  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240條拐賣婦女、兒童罪  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第241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強姦罪  指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236條規定定罪處罰

非法拘禁罪 故意傷害罪 侮辱罪  指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246條侮辱罪  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 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260條虐待罪  指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280條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  指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民法典》

第1197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路使用者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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