綺仙鱘龍記 The Legend of the Sturgeon
古吉拉特版 (Gujarati Ver.)
據內地媒體爆料,勞榮枝1974年出生於江西省,原系一名江西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學校
的小學教師。年輕時的勞榮枝容貌姣好,後來認識大她10歲的有婦之夫法子英。1996年勞
榮枝停薪留職,跟法子英一起離開九江,從此走上犯罪道路。從1996年犯案到2022年歷經
26年。
1999年11月法子英率先伏法(勞榮枝在逃)在合肥市中院審判,據庭審記錄被告人法子英
自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夥同勞榮枝流竄作案,先後殺害七人,法子英構成綁架罪、
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死刑並於1999年12月28日執行完畢。
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麗”化名潛逃,曾在福建省廈門市某酒吧推銷酒水,之
後輾轉同市某商場販賣手錶,期間被警方人臉識別系統認出,於2019年11月28
日被抓獲歸案。
南昌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勞榮枝與法子英在1996年至1999年間,由勞榮枝在
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二人先後在江西省
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
意殺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一審法院認定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
劫罪、綁架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
產。勞榮枝不服,以自己受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為由,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高院)提起上訴。高院二審認定:勞榮枝與法子英在1996年至1999年間,在
故意殺人、搶劫、綁架共同犯罪中,勞榮枝積極實施物色、誘騙、捆綁、看管、
威脅受害人、踩線、取款、購買犯案工具等行為,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
合,作用明顯且獨立性強,構成共犯。在3年內輾轉多地實施多宗犯罪,無證據
證明勞榮枝受脅迫及精神控制,高院於2022年11月30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二審宣判後勞榮枝仍不服當庭表示要申訴,能否成功申訴啟動審判監督程序?要看該案是
否符合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的法定條件。勞榮枝可向原審法院(高院)申訴亦可向最高院申訴,
如向高院申訴成功,由高院啟動另組合議庭再審;如由最高院指令再審,可以指令原審法
院同級的其他法院再審,亦可提審。如由原審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
審理。
此案如果申訴不成功,該案亦不會馬上進入死刑執行程序,由高院報請最高院核准死刑。
因該案二審由高院審理,因此死刑覆核程序亦由該高院覆核再報請最高院核准死刑。最高
院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對於不核准死刑的,最高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
者予以改判。如最高院核准死刑,最高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通常會由一審法院即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此案後續如何美魔女能否被執行死刑,需要後續再審的啟動成功與否及/或最高院的是否核准死刑。本所將持續更新敬請關注。
參考法律條文《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七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二百五十四條(2)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第二百五十五條 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